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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项目用抗震支架了吗?必须强制安装吗?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1-03-3 浏览数:791

2015年, 正式开始实施《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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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电抗震,通俗而言,是对建筑机电系统的管线、设备等采取抵御地震作用的技术措施和物理措施,防止其遭受地震而破坏。

作为水电、暖通设计人员,不难发现,在新出的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中,都会多增加一个章节: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

下面咱就详细聊聊,关于这本规范,我们必须掌握哪些要点:

1、哪些项目需要设置机电抗震支架:

针对必须设置机电抗震支架的项目,具体要求是: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项目。

不适用的情况: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建筑不适用;

2、抗震支架设计的要求:

经过机电抗震设防,并安装抗震支承系统后,机电系统可以做到:小震不损 、中震可修 、大震不倒。

3、抗震支架的技术要求:

组成抗震支吊架的所有构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成品构件;

(2)连接紧固件的构造应便于安装;

(3)抗震支吊架应根据其承受的荷载进行抗震验算。 

4、规范中机电部分的强制要求(来源规范):

消防、给排水系统:

(1)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热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 者,当其采用吊架固定时,应按规范第8章的要求设置抗震支承;

(2)8 度、9 度地区的高层建筑的给水、排水立管其直线长度超过50m 时宜采取抗震动措施,其直线长度超过100m 时,应采取抗震动措施;

(3)8 度、9 度地区建筑物中的给水泵等设备应设防振基础,且应在基础四周设限位器固定,限位器应经计算确定。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1)管道不应穿过抗震缝,当必须穿越时,须在抗震缝两边各装一个柔性管接头或在通过抗震缝处安装“门”形弯头或设伸缩节;

(2)锅炉房、制冷机房、热交换站内的管道应有可靠的侧向和纵向抗震支撑,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径≥300mm 的单根管道支吊架宜采用门型抗震支吊架;

(3)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m2 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70m 的风道可采用抗震支吊架,风道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和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要求。

(4)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其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

燃气系统:

(1)对于内径不小于25mm 的燃气管道应进行抗震设计;

(2)燃气管道通过隔震层时,应在室外设置阀门和切断阀,并设置地震感应器,地震感应器与切断阀联锁;

(3)在建筑高度大于50m 的建筑内,燃气管道应根据建筑抗震要求,在适当的间隔设置抗震支撑。

电气系统:

(1)重要电力设施可按设防烈度提高1 度进行抗震设计,但为8 度及以上时不再提高;

(2)对于内径大于等于60mm 的电气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150N/m 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均应进行抗震设防;

(3)设在建筑物屋顶上的共用天线等,应设置防止因地震导致设备或其部件损坏后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规范要求,2015年08月01日之后的新建项目,应按照本规范要求,对建筑机电系统进行抗震设计,加装抗震支承系统。未进行建筑机电系统抗震设防的项目,将无法通过施工图审查、项目竣工验收。